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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27日 星期四

正名運動


醫院目前正在推行正名運動,
以後要管叫護士為護理師。
不知道這是醫院自己的決定,
還是全國工會的決定?
但我覺得是矯枉過正了。

當然有可能醫院裡的護士全都有考上護理師執照,
但既然護理師與護士做的都是護士的工作,
除非是專科護理師,
否則護理師畢竟不是一個通俗稱呼,
當妳在自我介紹的時候,
說是護理師應該會讓人疑惑吧?
但說護士就懂了!
我想一般人並不在意你有什麼執照,
這在應徵工作及談薪水時比較重要吧!

一般人稱護士會叫護士小姐或直接叫小姐,
我想並沒有任何要貶低護士的意思,
雖然在有些場合,
「小姐」有較低俗的意思,
但在醫院應該沒這個問題,
我們用小姐與太太來區分這位女士是已婚或未婚,
若不知道嫁了沒,
通稱小姐才是較禮貌的稱呼不是嗎?
常有太太寧可你叫她小姐呢!

所以這個正名運動,
我認為是說者無心,
聽者有意的行為,
不但多此一舉,
也造成病人及家屬的困擾,
再說了,
在多半講台語的南部,
用台語叫「護理師」也讓人啼笑皆非,
並不會比叫「小姐」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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