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目前正在推行正名運動,
以後要管叫護士為護理師。
不知道這是醫院自己的決定,
還是全國工會的決定?
但我覺得是矯枉過正了。
當然有可能醫院裡的護士全都有考上護理師執照,
但既然護理師與護士做的都是護士的工作,
除非是專科護理師,
否則護理師畢竟不是一個通俗稱呼,
當妳在自我介紹的時候,
說是護理師應該會讓人疑惑吧?
但說護士就懂了!
我想一般人並不在意你有什麼執照,
這在應徵工作及談薪水時比較重要吧!
一般人稱護士會叫護士小姐或直接叫小姐,
我想並沒有任何要貶低護士的意思,
雖然在有些場合,
「小姐」有較低俗的意思,
但在醫院應該沒這個問題,
我們用小姐與太太來區分這位女士是已婚或未婚,
若不知道嫁了沒,
通稱小姐才是較禮貌的稱呼不是嗎?
常有太太寧可你叫她小姐呢!
所以這個正名運動,
我認為是說者無心,
聽者有意的行為,
不但多此一舉,
也造成病人及家屬的困擾,
再說了,
在多半講台語的南部,
用台語叫「護理師」也讓人啼笑皆非,
並不會比叫「小姐」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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